2017年07月04日

媒體刊文:用製度設計終結誌願填報中的“技術傷害權”

  針對備受關注的“老師擅自修改中考誌願,700分考生隻能上職高”一事,記者從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縣教育局招生辦了解到,初步調查顯示,涉事老師缺乏招生填報誌願的經驗,確實指導有誤,但沒有直接刪除考生定向誌願的行為。根據調查事實判斷,涉事老師沒有拿職高回扣以及讓出定向指標問題。(7月12日法製日報)
  每年的中高考(精品課)一結束,誌願填報上的戲碼就開始上演了。有的是打人情牌,找熟悉的班主任等巧言令色;有的是打權力牌,甚至是行政領導親自幹預……在生源危機愈發顯性的今天,生存大戰或掐尖大戰,在誌願填報上各顯神通。
  說得不客氣一點,某些學校的招辦,早已淪為生源搶奪中類似企業的PR部門。盡管“山東篡改同學高考誌願考生獲刑六個月”等新聞警鍾長鳴,奈何重賞之下必有“勇”夫,考生誌願被篡改或被變相篡改的醜聞時有耳聞。
  理解了以上背景,“700分考生隻能上職高”事件自然叫人浮想聯翩。好在調查證實“涉事老師沒有拿職高回扣以及讓出定向指標問題”,不過,姑且信任這個結論是清白的,仍有幾個常理常情的追問繞不過去:第一,填誌願這種事情,不僅是考生及家長的頭等大事,且關涉升學率和校方的麵子,學校竟然犯出“宣傳不力、管理不力、指導有誤”的錯誤,這豈非是醉得不輕?第二,家長說法與調查結論仍有對不上板的地方,比如家長發帖稱有錄音為證、且校方承認指導老師修改了誌願,而地方調查卻是“沒有直接刪除考生定向誌願”——究竟誰在說謊,有出警記錄為憑,何妨互相對證?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,填報誌願又不是國家機密,本就是考生及家長的權利行為,竟然拒絕家長入場、話語強勢且限時限點,如此做派,理據何在、居心何在?
  好在張同學有個會發網貼會維權的父親,坦率說,在更多基層畢業班學生的家裏,這樣的父親恐怕也是鳳毛麟角的。遇到類似問題,要麽自認倒黴,要麽扯皮了事。正因如此,少數利益鏈才有恃無恐,站在信息不對等的製高點,拿考生的前程去勾兌自己的蠅頭小利。當“考上一個北大清華獎勵50萬元”都寫入縣政府工作報告的時候,指望校方等相關方的道德自覺來抵製誌願填報中的技術作惡,顯然無意於癡人說夢。真正的問題是,考生的誌願,何以成了母校的蛋糕呢?
  誌願填報中的潛規則,固然是“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”。不過,這個問題的根本並不在於高校或職校的生存焦慮,而在於拿什麽樣的製度設計去終結誌願填報中的“技術傷害權”。誌願填報為什麽亂象紛呈?說到底,是因為校方把簡單的權利問題複雜化了,弄得考生及家長“霧失樓台月迷津渡”,好像非要修煉多少級才能把誌願填好。於是,越俎代庖有之、李代桃僵有之……加上市場化的天價“填報誌願課程”推波助瀾,考生及家長更是莫衷一是了。
  誌願填報,就該讓考生及家長親力親為;若遇矛盾或糾葛,“最終解釋權”當歸於考生自己——明確了這個底線,並嚴查外人“亂伸手”問題,誌願填報的“技術傷害權”才會徹底終結。建議紀檢監察部門,加大對這個領域的“關注度”,或能按圖索驥出不少真問題。
  (原題為《須終結誌願填報中的“技術傷害權”》)
(鄧海建/光明網)
原文地址:http://edu.qq.com/a/20170713/033270.htm



Posted by applause at 12:32│Comments(0)
上の画像に書かれている文字を入力して下さい
 
<ご注意>
書き込まれた内容は公開され、ブログの持ち主だけが削除できます。